近日,天府新区法院(四川自贸区法院)开庭审理了曾某某等19名被告人被控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敲诈勒索、抢劫、非法拘禁、故意伤害、诬告陷害、寻衅滋事等犯罪一案。
公诉机关指控,2010年至案发期间,曾某某等人逐步纠集、融合,形成组织严密、层级清晰、结构稳定、管理严格,并以雄厚经济实力为支撑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该组织实施非法高利放贷,以暴力、威胁等手段保证获取高额非法利益,并大肆实施敲诈勒索、抢劫、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,对成都东南区域的民间借贷行业形成了非法控制,对平等、意思自治的民间借贷行业造成了极大的破坏。
庭审中,天府新区法院(四川自贸区法院)充分听取了公诉机关、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,依法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。
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。因案情复杂,人数众多,社会影响较大,该案将择期宣判。